作者:平湖市统计局 科室(单位):平湖市统计局 日期: 2008-7-16
 

统计信息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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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 湖 市 统 计 局 编                      2008年7月16

 

此百强县名单非官方排名

 

2008中国县域经济百强榜”76出炉,国内多家媒体对此作了报道。

据了解,“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评价机构不是大家熟悉的国家统计局,而是中郡县域经济研究(咨询)所。该所是一家民间机构,成立于1998年,自2001年开始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每年发布一次,至今共发布过八次。该评价排名国家统计局及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都没有参与,因此它代表的是发布机构的意见,不是官方排名。国家统计局以前组织的“综合发展指数百强评价工作因在修订新的评价指标体系而于去年暂停。

详读中郡县域经济研究(咨询)所网站资料可以发现,该评价机构对县域经济的评价工作存在许多疑点:一是评价指标体系与其所宣传的不一致。实际所选用的指标只有3对,即人均GDP、地方财政收入、居民收入绝对值和增长率,与其对媒体所宣称的将 “科学发展环境”列入评价体系不完全一致。二是百强县名单在不断拉长。该机构从第6次发布百强县名单以来,上榜县数超过100个,本次公布的名单是118个。三是评价结果难以验证。该机构评价指标中居民收入分别引用了城市和农村两个人均收入数据,但据了解,目前城市居民收入并非全国每个县(市)都开展调查,国家统计局以前组织的“综合发展指数百强评价也因收集不到该指标而用“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来代替。官方权威机构也收集不到的指标,民间机构不知是如何收集的,不得而知。

撇开该评价方法是否科学合理不说,从评价所选用的指标看,其排名作为衡量一个县在全国2000多个县中的经济实力位次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本次评价我市列第49位(如无并列,则为第56位)。

2007年,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的平均规模为:地区生产总值314.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42120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6.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590元。我市的对应数值分别为:240.28亿元、49689元、15.06亿元、10082元。

 

 我市在历次评价中所居位次

届次

上榜县数

名义名次

实际名次

1

100

98

98

2

100

69

69

3

100

58

58

4

100

50

50

5

100

47

47

6

101

53

54

7

109

43

49

8

118

49

56

文章页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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