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部 资 料
统计信息快报
第5期
平 湖 市 统 计 局 编 2007年1月18日
2006年我市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2006年在平湖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学习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2006年平湖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52元,比上年增加865元,增长10.8%。
一、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工资收入依然占据主导地位。2006年我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工业生产形势喜人,就业环境良好。2006年我市农民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的工资收入为6611元,占农民纯收入总额的74.7%。1999年我市农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例首次超过50%,2001年起超过70%,最近五年来一直保持在72%以上,这说明农民的工资收入在我市农民收入中占有主导地位。
二、家庭经营收入略有回落,农业生产受市场、天气因素影响较大。2006年家庭经营纯收入为1826元,比上年的1862元减少36元,下降1.9%。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第一产业纯收入为993元,比上年下降10%。其中,种植业收入为686元,同比增长2.5%。今年我市大宗农产品稻谷生产形势喜人,天气条件有利,产量增长,06年亩产达到531公斤,比上年增产51公斤,增长10.6%。;油菜籽价格与上年持平,但种植面积减少,总产、单产均有所下降;蔬菜面积减少,产量下降;牧业生产表现为前三季度全面下滑,价格猛跌,第四季度渐有回升,但对全年拉动很有限。全年牧业纯收入204元,同比下降40.9%,肉猪、仔猪产量和价格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另外,家庭经营非农产业稳步发展,实现纯收入832元,比上年增长9.7%。
三、财产性、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06年我市农民包括财产性、转移性在内的非生产性纯收入415元,同比增长20.6%,主要是土地补偿、租金、利息收入等。
(农调队 杨永健)